一、 人物类
1. 历届校领导;两院院士,教授;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国家与省部级各类人才和名师;有突出贡献的教育、科研、管理人员;市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知名校友。以上人物的照片、录音和录像等;
2. 中央和省市电台电视台介绍或采访我校领导、教授、学者等相关的声像材料。
收集范围:
标准照片一张(规格3×5厘米以内)。
工作照片一至二张(根据各自工作的性质和特点,选择最具代表性的5寸照片)。
收集能反映其一生不同年代所产生的具有代表性的照片,张数不限,如:从学生时代到从事教学。科研、产业、党政管理工作。参加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会议以及其它重要会议等。
家庭生活照片。
重要的录音、录像材料。
二、 党政活动类
1. 召开的各类代表大会及重要会议与活动。如:党代会、团代会、学代会、工代会、教代会、校庆庆祝会、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各种纪念日庆祝活动、传达全国性重要会议以及重要的检查、验收、评比等活动,含开幕、闭幕场面,会议代表发言、会议情况的声像材料(包括照片、录音、录像)。
2. 中央、部、省、市领导前来我校视察、检查和指导工作的声像材料。在此期间召开的会议可收集含会标及反映主席台场面的照片,领导的讲话照片和能反映会场气氛的照片。
3. 社会知名人士来校活动以及中央、省、市和兄弟院校代表团、慰问团、参观团来校活动的声像材料。
4. 国内有影响的教授、博士、科学家、专家等来校访问活动的声像材料。
5. 本校授予校外人员名誉职务、称号的声像材料。
6. 我校承办或主办的国内各类重要的非学术会议的声像材料。
7. 民主党派和校友会重要活动的声像材料。收集含会标与主席台、领导人讲话、代表的发言、校友会成员的合影等声像材料。
三、 教学类
1. 迎新、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包括:校领导、来宾讲话和师生代表发言活动场面等声像材料。
2. 课堂教学,包括教授、专家、校外学者、名誉教授授课场面,教师自编多媒体课件,使用自制仪器、仪表等的教学录像、录音、影片和幻灯片等。
3. 具有一定影响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论文答辩会,应拍摄或制作导师、论文答辩者以及答辩委员会成员的照片、录像或录音。
4. 教学实践,包括:学生实验操作、师生实习、考察、咨询、社会调查等声像材料。
5. 思想教育,包括:校内外组织的义务劳动,党团活动,学生参观,传统教育,英模报告,社会实践,各类奖学金、奖教金发放仪式,先进事迹,军训等声像材料。
6. 竞赛活动,包括:校内外组织的各种教学、实验、智力竞赛等活动场面的声像材料。
7. 学生毕业班合影,获得各种学位的毕业生学位照。
四、 科学技术类
1. 重要学术活动,包括由我校主办、承办的各种重要的教学、科研会议以及各项活动,本校主持召开的全国性、国际性的各种学术会议的照片、录像、录音以及数据磁盘、光盘等。
2. 科学研究,包括重要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发的各种能反映该项目主要特征或试验情况的声像材料。
3. 科研成果,包括鉴定会场面的声像材料以及研究成果样品、样机和著作等相关照片。
五、 产品、设备类
1. 生产活动,包括重要产品样品、产品生产过程、仪器设备安装、产品使用等相关的声像材料。
2. 教学、生产、试验装备,包括我校重要的仪器设备外貌、内部结构、设备维护、改装等相关的声像材料。
3. 有关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声像材料。
六、 外事活动类
1. 外籍人员来校活动(含国外代表团),授予外国专家或学者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名誉顾问称号等,在此期间组织的参观、座谈交流、讲学等各种活动形成的声像材料。对国际知名的、有影响的学术权威、荣获国际大奖的外国学者及外国国家领导人等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原则上数量不限。其余的声像材料收集和制作的数量,应力求少而精。
2. 国际会议,包括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种国际性学术会议、我校代表发言情况及大会活动的情况,大会主要场景。
3. 外籍人士赠送的礼品照片及其它声像记录材料。
4. 外籍学生、教师等在本校学习、生活和工作的声像材料。
5. 我校领导或我校组团的各类出访(含国内外),师生在国外活动,包括访问、考察、进修、留学等所获得的声像材料。
6. 记录我校与国外团体签订联合办学、联营办企业、科研合作等协议、备忘录、合同等过程的声像材料。
七、 基本建设类
1. 反映我校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发展的校景和基建的照片、录像等。包括校门、教学楼、实验室、校园的主要景色等。
2. 基建项目。拍摄的声像材料应包括:开工前的原景和场地、招标会议和活动、平整土地、奠基破土仪式以及建造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直至竣工验收。
3. 我校建设规划、模型、校园内各景点的声像材料。
八、 文化、艺术、体育类
1. 作品:包括本校人员及与我校有关的知名人士创作的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艺术作品和获奖作品的声像材料。
2. 宣传和演出。包括校外文艺团体来校演出场面、我校承办的各种文艺汇演、比赛及各种文化娱乐活动的声像材料。
3. 我校组织和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种展览、陈列的照片。至少每块版面拍摄一张照片。
4. 运动会,包括我校历届运动会开、闭幕式,领导讲话,比赛场面,破记录等场面的声像材料。
5. 校运动队训练、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竞赛场面、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等场面的声像材料。
九、 奖状、奖品类
1. 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各种奖状、奖品、证章、证书等相关的声像材料。
2. 上级单位发来贺电、贺信等的照片。
十、 其它
1. 我校发生的其它重大事件的声像材料。如知名人士向我校捐赠的各种实物及各类捐赠仪式等。
2. 因公死亡及有名教授追悼会场面的声像材料。
3. 发生在本校的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的声像材料。
4. 反映我校过去不同历史时期的教学、科研、外事情况的声像材料。主要指收集或征集的过去的照片、录像、录音材料。
5. 其它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各种声像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