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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材料归档要求

作者:时间:2018-06-21

序号

归档内容

具体要求

1

入学登记表

(学籍表)

入校时填写(如果是网上下载的电子表格,请学生本人手写签名,院系盖章)

2

成绩单

①  必须加盖院、系办公室公章。

② 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③名字不清楚或计算机打印不出来的,请辅导员写清楚后补盖公章。

3

毕业生登记表

①必须用钢笔填写。

②学生姓名必须与户口、身份证及本人档案一致。

③凡需要签字的地方必须签字。

④对肄业学生,院系、领导在“组织意见” 一栏中说明,并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封面上注明并加盖公章。

⑤必须加盖院、系总支公章。

⑥必须加盖学生处公章。

4

学位证明

各院系从教务处领取

5

党、团、奖惩材料、

总结等

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奖惩材料要注明学号,并签字盖章。

几点说明:

1、辅导员须将手续齐全的每名学生的材料(入学登记表、成绩单、学位证明、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对集中,按学号排序, 在当年的 6月 20 日前归至人事档案科。

2、除毕业材料外,与毕业生相关的其它材料,不必与毕业材料一起归档,可提前归档;学生档案转走后,人事档案科不再收其相关材料,请各院系自行转寄。

3、各院、系重名学生的归档材料不得混淆。

4、学生处、教务处、校医院和团委等部门如有归档材料,请尽快送到人事档案科。如学生档案转走后,不再收其相关材料,请各部门自行转寄。

北外档案馆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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