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校医院:
毕业生档案是学校在学生培养、考察、教育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直接关系学生就业入职、职称评定、工龄认定等切身权益。根据学校2026届毕业生工作整体安排,定于2026年5月上旬至6月26日完成毕业生材料归档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移交范围和时限
(一)校医院:所有毕业生的体检表,按学号排序,有审批公章。请于5月31日前提交。
(二)各培养单位:
1.党团、奖惩材料。须按学号排序,手续齐备,盖审批公章。
请于5月31日前提交,包含所有即将毕业的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
2.本科生毕业材料
(1)入学登记表。须本人签字确认,盖培养单位公章。
(2)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和教务处两个部门的公章。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上述两章。
(3)毕业生登记表。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培养单位和就业创业中心两个部门的公章。如有肄业、结业学生请电话联系档案馆具体处理。
(4)学位证明。各培养单位到教务处领取,须加盖学位委员会公章。
(5)上海户籍学生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请于6月26日前一次性提交完整学籍材料,每名学生的材料请夹放在毕业生登记表封面页内。毕业生登记表封面注明学号,按学号排序。
(三)研究生院
1.入学登记表。须本人签字确认和培养单位公章;24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已交过,毋须再交。
2.成绩单。须加盖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两个部门的公章,若有修改,需在修改处加盖上述两章。
3.毕业(结业)研究生登记表。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两个部门公章。
4.学位证明。须加盖学位委员会公章。
5.学位审批材料。须加盖培养单位和学位委员会公章。
6.上海户籍学生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请于6月26日前一次性提交完整材料,每名学生的材料请夹放在毕业(结业)研究生登记表封面页后。毕业(结业)研究生登记表封面注明学号,按学号排序。
二、材料移交要求
1. 各单位整理完毕后请填写《毕业生归档材料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接收人和移交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留存备查。
2. 请提前通过电话预约归档时间,未预约不予办理。
3. 毕业生档案一经寄出,我馆不再接收任何零散材料,请各单位务必在学生离校前将归档材料一次性移交完整。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办公地点:行政楼107办公室
联系电话:88816220 邮箱:bwdag@bfsu.edu.cn
档案馆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