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学校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及《北京外国语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保证我校2025年归档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各类归档材料齐全、完整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归档范围
1. 2024年及以前在党群、行政、学生、教学、科研、基建、资产、出版、外事等各项工作及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纸质文件、照片、音视频、出版物等载体形式)。具体内容可参照《北京外国语大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可点击查阅)。
2. 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荣获的省部级以上集体获奖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以及校际交流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证书、奖牌、奖杯、锦旗)及实物清册;个人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3. 各单位2024年度通过线下流转的校内请示及批复、校级发文和外收文等。
4. 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材料:学校在举办重大活动和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学校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5. 其他往年应归档,但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 归档时间
1. 各单位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整理好的档案移交学校档案馆。
2. 科研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基建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归档。
3. 学校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应在活动完成后六个月内归档。
三、 归档要求
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原件,正文附件和落款签字需齐全完整。电子照片、音频、视频拷入U盘。移交时,须填写相应的移交清单,携带档案和清单来档案馆办理移交。详细流程请参照《北京外国语大学综合档案归档流程》(可点击查阅)。
四、 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档案工作联系表》(附件1),于5月13日前将纸质版交至学校档案馆备案(行政楼一层106办公室)。
请联系人于 5月13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学校综合档案工作交流群。

联系人:丁老师 88816077
邮箱:bwdag@bfsu.edu.cn
档案馆
2025年5月6日